2023年度/通化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通化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通化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资金来源: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通化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项目;
2.2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通化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最高限价:2348858元;
2.4 计划工期:2023年12月1日-2024年3月30日
2.5 建设地点:按甲方要求;
2.6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
(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项目需要(营业不足3年的申请人提供自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原件,如公司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至11:00,下午13:00至15:30 (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三年 (2020-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特别提示∶详细公告请微信公众号搜索“投标汇”进行查询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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